无效宣告申请介绍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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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对核准注册的商标,自核准之日起五年内,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认为其侵犯了在先权利或利益的,或任何人认为其违反了禁注条款或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的,均可以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。驰名商标不受五年的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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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申请服务流程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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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所需材料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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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材料清单  
      1、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 
      申请主体为公司:新版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(盖公章)  
      申请主体为个人:身份证、新版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(签名)  
      2、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首页  
      3、商标代理委托书  
      4、商标无效宣告理由书  
      5、商标无效宣告材料目录  
      6、商标无效宣告证据目录  
      7、无效宣告商标申请号  
      8、证据材料  
      证据材料明细  
      1、商标设计理念及其独创性、使用情况(知名度)  
      2、企业简介  
      3、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或在行业内的排名情况  
      4、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合同和发票  
      5、企业对外宣传的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(具体到合作媒体、并提供合作合同及发票)  
      6、企业销售产品的外观彩图  
      7、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 
      8、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的证据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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